銀行提供的「以房養老 」,是將房子抵押設定給銀行,貸款取得每月生活費,若貸款人期滿前過世,房子後續會怎麼處理?是繼承房產較划算;還是由銀行拍賣,視還清借款後有無餘額再說,比較不會吃虧?
承接以房養老多年的合庫說,各家核貸成數不同,最高只貸款房價的7成,以合庫方案為例,貸款從60歲貸到95歲,為期35年,直到屆期,房子的實際價值,會高於以房養老貸出的金額。基本上繼承房子會比較有利。
繼承可分為概括繼承、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3種:
1.概括繼承:
就是繼承人繼承房屋及貸款,但繼承人可拿現金償還貸款本息,或繼承辦妥後,向銀行用同間房子做擔保,貸款來償還本息。
如果沒有償還就會進入違約催繳程序,銀行會將房子拍賣,若償還貸款本息後還有剩餘,會還給繼承人。
如果繼承人很多,可以協議由一人繼承房子或共同繼承房子,若要貸款償還以房養老貸款,可推派一人出來貸款,其他人當保證人或共同貸款。
2.限定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資產負債狀況很清楚,可選擇限定繼承,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用遺產去償還債務,有剩餘才繼承。此時銀行同樣會詢問,要如何償還被繼承人的以房養老貸款,同樣可用現金、貸款或交由銀行拍賣的方式處理。
3.拋棄繼承:
如果確定負債大於遺產,可拋棄繼承,完全放棄繼承的權利,銀行會按程序拍賣房子,償還以房養老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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