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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改小孩名字有錯嗎?媽媽收35萬稅單超傻眼!國稅局:認定是贈與

保單變更要保人可能被認定贈與,甚至需要補稅加罰款。 示意圖/Shutterstock
保單變更要保人可能被認定贈與,甚至需要補稅加罰款。 示意圖/Shutterstock

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把要保人改成子女名字,國稅局認定是贈與。
  • 重點二:贈與金額以變更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
  • 重點三:父母代繳子女保費與滿期金給付,也可能課贈與稅。

上禮拜有個媽媽私訊我,說她收到國稅局 的信,一打開差點沒站穩——補稅加罰鍰,35萬。

她說她只是「把保單 過戶給兒子」而已,怎麼會這樣?

這句話本身就是問題所在。法律上根本沒有「保單過戶」這種東西,只有「要保人變更」,而這四個字背後,藏著三個最常被踩、也最常被誤會的贈與稅 地雷。今天一次講清楚。

地雷一:把要保人改成小孩的名字,你以為是改名,國稅局認定是送財產

很多爸媽在孩子小時候,用自己的名字當要保人買保單,想著等孩子長大、有能力了,再把要保人改成孩子自己。感覺就跟改身分證地址一樣,順手的小事。

國稅局最近就分享了一個真實案例:

一位A君在110年幫女兒投保了一張外幣終身壽險,自己當要保人。到了115年1月,A君覺得女兒已經長大了,就把要保人正式改成女兒的名字,心裡想的是「就改個名字而已」完全沒想到要申報贈與稅。

結果這筆變更馬上被國稅局盯上。一查,這張保單在變更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竟然高達600萬元。扣掉當年度244萬免稅額之後,A君被認定漏報贈與,補徵35.6萬元的贈與稅,還額外被裁處罰鍰。一個以為只是「改名字」的動作,實際帳單超過35萬。

編輯推薦》以為「保險金不算遺產」卻要補稅加罰鍰…這4種保單稅務問題最多人遇到!:https://reurl.cc/6Xbmpy

為什麼會這樣?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別人、對方接受而生效的行為。要保人,其實才是保單真正的財產所有人——他有權利申請保單借款、有權利終止契約領解約金。你把要保人的名字換掉,等於把這整包財產權利,無償送出去了。

而且金額怎麼算,很多人也容易誤會。不是你這些年繳了多少保費,而是「變更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放得越久、外幣保單匯率跟利率累積下去,這個數字通常比你想像的高很多,一旦超過當年度244萬免稅額,就要在變更日起30天內申報。A君的600萬保價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地雷二:孩子當要保人沒錯,但保費是你的帳戶在扣,一樣算贈與

有些爸媽學乖了,一開始就把要保人設定成孩子,覺得這樣總安全了吧。結果還是收到通知。

問題出在錢從哪裡出去。孩子是要保人,就負有繳保費的義務,這是他對保險公司的債務。如果這筆債務不是孩子自己清償,而是從父母的帳戶扣款,等於父母無償幫孩子扛下了這筆債。這在法律上叫做「無償承擔債務」,一樣視同贈與,代繳的保費金額要計入你當年度的贈與總額。

想避開這雷,做法其實不難:先把錢匯進孩子自己的帳戶,再讓保費從孩子帳戶扣款,金流走過一手,性質就不一樣了。

地雷三:保單到期,孩子領到那筆滿期金的瞬間,贈與就發生了

第三種最容易被忽略,因為感覺起來理所當然——保單到期本來就該領錢,這也算贈與?

答案是會。如果要保人是父母、受益人是子女,保單期滿的那一刻,孩子領到的滿期金或生存金,在法律上就是要保人把保險利益移轉給受益人,金流上也是父母出的錢、孩子收的錢,跟你直接匯一筆錢給孩子,性質完全一樣。贈與時點抓給付日,全額計入父母當年度的贈與總額,不是打折算,是整筆算。

三個地雷講完,你可能會想,那乾脆一開始要保人跟受益人都寫孩子自己的名字,不就沒事了?

沒錯,這樣確實不會有贈與稅或遺產稅的問題。但代價是,你對這張保單就完全沒有主控權了,孩子隨時可以解約領錢,你攔不住。要控制權,還是要傳承效率,這是每個家庭要自己權衡的選擇題,沒有標準答案。

如果你發現自己已經踩了雷也別慌,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有給一條路:

只要在被檢舉、被調查之前,主動去國稅局辦理補報並加計利息繳清,是可以免罰鍰的,只補利息不用挨罰。像A君這種案例,如果是自己先發現、主動補報,結局可能就完全不一樣。

而國稅局也提醒了一個很實用的小動作:辦理要保人變更之前,先打電話問保險公司「現在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是多少」,心裡有底,才不會像A君一樣,等信寄到家裡才知道自己欠了35萬。

圖/金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圖/金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精華 FAQ

  • 因為要保人才是保單的財產權利人,包含借款、解約等權益。把要保人改成孩子,等於無償移轉這些權利,因此會被視為贈與,而非單純改名。

  • 不是看歷年繳了多少保費,而是看變更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若超過當年度免稅額,就要在變更日起30天內申報,否則可能補稅並受罰。

  • 除了改要保人外,若孩子是要保人但保費由父母代繳,會被視為無償承擔債務;若父母是要保人、孩子是受益人,領到滿期金或生存金時,也可能視為贈與。

本文轉載自《金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FB粉絲團》,原文為:保單改個名字也算贈與?保險三大稅務地雷,9成父母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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