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日前在Dcard發文指出,親人多年按時繳納國民年金 保費,但離世時間恰好剛過65歲,與現行制度規定不符,包含喪葬給付、老年年金與遺屬年金等項目都無法請領,家屬感嘆「繳了一輩子保費,最後卻什麼都沒有」。衛福部社保司長張鈺旋說,此個案非常非常的特別,目前研擬針對沒有積欠國保的被保險人,將以主動式篩選處理,不需再提出申請,即直接撥給老年年金。
張鈺旋說,瞭解此事後,檢討評估,鑒於國保被保險人請領老年年金年齡需年滿65歲,請領條件具體明確,因此,為加強照顧國保民眾的退休生活,凡年滿65歲,且無欠保費之國保民眾,無待提出老年年金給付申請,自即日起,由勞保局主動審核其老年年金請領條件,如符合資格者,將自動發給老年年金。
張鈺旋表示,她十分認真看完個案的貼文,個案涉及國保給付三件事情,包括喪葬給付、遺屬年金及老年年金。首先喪葬給付是為被保險人死亡時所給予,而所有社會保險都是相同的,如果被保險人超過65歲,就已經不再保險期間內,因此,該名個案死亡時已超過65歲,不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此無法請領。
其次,國保的遺屬年金部分,主要是照顧原來依賴被保險人撫養、經濟弱勢等家屬,因此遺屬年金有年齡、工作能力、收入條件等相關規範,而該名個案沒有孩子,因此也沒有遺屬年金的問題。至於,老年年金給付方面,依勞保局作業,被保險人於接近65歲前約一個月會進行通知,被保險人必須於65歲前提出申請,準備入帳存摺等資料,但該個案則未提出,好像就變成兩頭落空。
張鈺旋說,針對老年年金給付應可以進行檢討,因為民眾都有按時繳費下,若還要求申請對民眾太過於嚴格,但有沒有提出申請,其實並非重要的必要條件,目前研擬放寬處理,針對沒有積欠國保的被保險人,將評估以主動式篩選處理,而這不涉及修法,可以用函釋或施行細則的方式來處理。
但另其他國保給付項目,如身心障礙、遺屬年金、生育給付及喪葬給付等,由於需審核相關資料,因此仍須由民眾檢附相關書件,向勞保局提出給付申請。衛福部表示,目前國保每月納保人數約290萬人,每月領取老年年金等各項保險給付人數172萬餘人,國保將持續守護民眾的基本經濟安全。
至於新措施會不會溯及既往?而網友揭露的個案能否適用?張鈺旋說,由於涉及勞保局實務作業、成本、財務估算等細節,衛福部需與勞保局討論後,再來評估可能性,若有結果會再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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