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口老化,愈來愈多「高年級實習生」重返職場,加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於今年5月1日實施,勞動部表示,雇主應為高年級勞工加保職業災害保險,並依法提繳工資6%勞工退休金,以保障銀髮就業者的職業災害及經濟生活安全。
當高齡者重返職場,究竟有哪些工作權益與保障?勞保 局官員表示,若是該高齡勞工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含一次金及勞保年金),依現行規定,不可再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若該高齡者未領過勞保老年給付,雇主仍要為其投保勞保普通事故,勞工也可以繼續累積勞保年資,日後可領較高勞保年金;若勞工未超過65歲,仍可投保就業保險。
勞保局強調,不論是否有領取過勞保老年給付,高齡者重返職場,只要適用《勞基法》,雇主就必須為高齡勞工提繳勞退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的個人專戶,提繳勞退金並無年齡上限。
勞保局解釋,「勞退新制」與「勞保老年給付」是兩種不一樣的制度,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包括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等,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沒有年齡上限,雇主應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強調,縱使是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或勞工退休金後再受僱工作的銀髮族,無論是全職人員或是兼差的部分工時人員,只要僱用的公司適用《勞基法》,雇主仍應自勞工到職日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勞工退休金至離職日止。
至於職災保險,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5月1日之前,職災保險附屬於勞保,對於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的高齡勞工,再投入就業,雇主「得」申報其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官員解釋,亦即高齡勞工可以提出要求,但沒有強制雇主一定要為其投保。
但今年5月1日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正式實施後,官員說,縱使高齡勞工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雇主「應」申報其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萬一發生職災事故,勞工就可以有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的保障。換言之,一律強制雇主須為高齡勞工投保職災。
官員表示,目前職災保險平均費率為0.2%,若雇主為高齡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每月僅需負擔少許保險費,於勞工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不但勞工可獲得保險給付保障,雇主亦可抵充《勞動基準法》上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進而減輕企業經營之風險,對勞資雙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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