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副校長鄭志富的人生故事:回澎湖 盡七年的義務
我是全校最年輕的老師,當然要負責多帶兩個手球隊,還有棒球隊。如果沒有帶隊出去比賽,星期六下午的時間,會留在學校讀書,準備參加考試。
回馬公國中實習教書一年之後,盡國民義務,服了兩年的兵役(預官29期,政戰官科),在成功嶺受完基礎教育,就到復興崗接受政戰正規教育,那一段是當兵最愉快的時候。在成功嶺時,班長、連長很喜歡打籃球,找我這個體育系畢業生組成籃球隊一起打,從連級、營級、旅級比賽都是冠軍,如果不是因為我的膝蓋受傷,我們極有可能打到師級冠軍,真的有點可惜。
成功嶺結訓之後,到政戰學校接受分科教育,那一段時間真的是很舒服的當兵歲月。當時的徐區隊長很喜歡運動,曾經是國內很好的中長跑選手,他要我組田徑隊、拔河隊跟籃球隊。每個早上,我就帶田徑隊去附近的十信工商訓練,日子過得很愜意。正式的校運會時,我們中隊的成績很好,隊上有幾位竹師體育科的好手,我們包辦了幾個單項冠軍,以及四百接力、千六接力,大隊接力冠軍,也拿下了籃球、拔河比賽的冠軍,戰果輝煌,我也成了風雲人物,結訓時還獲頒優秀學員獎。
復興崗的日子愉快到不想離開,但最終還是要抽籤分發,結果抽中野戰部隊,駐地在馬祖北竿最高峰壁山,還好只停留四個月就移防回台灣。服役還有一段特別插曲,民國68年夏天,部隊移防回臺灣時,結果本來船應該停靠在基隆港,卻因颱風登陸,船艦只能往南行駛到高雄港,在海上整整漂盪了兩天兩夜,才回到臺灣。
從高雄上岸之後,再回到楊梅高山頂駐地,在高山頂駐地待了半年,再調回台北駐守半年就退伍了。短短兩年的服役,豐富多元,大部分時間都在師部當政戰官,負責行政事務,可能跟我寫字漂亮有關係,以前沒有打字機或電腦文書處理,所有的公文書都要手寫,字寫得好看的人,會優先調去辦理行政事務。
民國70年8月退伍回到澎湖,繼續我的教書工作。那幾年除了上課之外的時間,都在積極準備考試,禮拜六上午要上課,如果沒有帶隊出去比賽,下午的時間,會留在學校讀書。馬公國中學校規模很大,那時候全校有51班,一百多位老師,我是全校最年輕的老師,當然要負責多帶兩個手球隊,還有棒球隊。
除了專長的體育課外,後來也擔任三年的註冊組組長,也因為有註冊組長的這段機緣,後來在師大任教時,才會出任教務長,這也是一段特別的機緣。
在澎湖服務時,我一心一意想在期滿後,回師大讀研究所,所以我在澎湖期間,考了兩次師大體育研究所,兩次都考上。也報考了民國71年高考,考取了體育行政人員類科,那時考第二類高考,取得資格不用馬上分發,候缺分發。後來有通知我去高雄市體育場上班,不過,當時我是現職老師,就婉辭當公務員的機會。
在澎湖教書的五年,都在馬公國中服務,學校對面的馬公高中一度希望借調我去高中教書,還發公文來學校商調,造成不小困擾。因為根據當年保送生的規定,我只能在國中教書,不能去高中教書,其實,那時候我也不想調動,因為我只想回師大繼續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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