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後管錢 讓專業的來:把財富小偷擋門外
超高齡社會來臨,國內失智人口快速增加,針對高齡者的詐騙案頻傳,使高齡者的財務安全問題浮上檯面,在台灣信託管理費率相較國外低廉,提早規劃專款專用,可避免因老年失智淪為詐騙肥羊,保障高齡者的財產安全。
國發會預估,至2025年台灣將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除了衍生龐大照護、就醫等需求,高齡者遭不肖人士胡亂推銷、詐騙,而導致退休金血本無歸的情況更是時有所聞 ,金管會也將如何防範高齡者遭金融剝削與金融詐欺,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趙子仁表示,高齡者可能面臨判斷能力降低,甚至是失智或者失能的狀況,不妨運用信託制度保全財產,提早確立運用方式,例如需要入住養老機構,或因緊急事故住院時,受託銀行也能從信託戶中定期支付醫療金;不僅可以為高齡者架起財產安全的防護網,也有助於避免晚輩因照護問題產生爭執而導致家庭失和。
國人對「信託」一詞既熟悉又陌生,根據信託法第一張第1條「稱信託者 ,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但很多人對信託的印象仍停留在影集中,看到大亨家族以信託方式來完成財富的傳承,往往認為信託是專屬於有錢人的工具 。
趙子仁表示,信託養老並非富人專利,信託制度可確保財產「正確」被使用,不但可以守護老本,還能兼顧傳承規劃;尤其台灣信託管理年費率0.2%至0.5%,相較國外低廉許多,絕對不是有錢人專屬的制度;甚至實務上就有不少獨居榮民,是藉由信託制度安養終身。
信託是非常靈活的制度,不只是金錢,包括股票、房地產、租賃權和專利權等,都能交付信託。信託的受益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子女、親人或其他特定人。
老人自助除了靠退休金之外,「以房養老」也是方式之一,但國人觀念上仍無法完全接受,如果房子不想抵押給銀行,又沒有自住,趙子仁建議,可運用「留房養老」的信託方式,由銀行代為管理租賃事宜,租金則約定為安養金,為養老生活開創穩定現金流。
兆豐銀行因應高齡社會推出「留房養老安養信託」,就是透過信託機制,由高齡者將房屋產權及租金交付信託,以避免房屋產權與資金遭不當管理處分;由銀行提供支付租金財源與信託不動產管理服務,並由包租代管業者負責執行租賃事務,替銀髮族把關房客,直接拿現有不動產的租金收益財源。
要注意的是,不論是以房養老或者是留房養老,高齡者財產總有需要處理的時候,如果一定要處理,建議要在神智清醒時規劃,以避免子女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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