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混!認領、收養、認養差在哪?可繼承財產?律師一次講明白
之前有粉絲說,認領需要得配偶同意,實際上「認領」不需要,但如果是「收養」,就需要配偶同意。
時常大家分不清「認領」vs「收養」vs「認養」,稍微幫大家整理一下。
一,差異
(一)認領(承認親生):
1.血緣:有親生血緣(如未婚生子)。
2.定義:生父承認非婚生子女為親生,使其變為婚生子女。
3.法律效果:產生扶養義務與繼承權,認領後不可撤銷(除非訴請認領無效)。
4.在婚姻關係裡,認領不用得配偶同意
(二)收養(領養/建立合法親子):
1.血緣:無血緣關係或者在法律上推定成別人孩子,實際上卻是與你有親生血緣關係。
2.定義:透過法律程序,將他人的子女收為養子女。
3.法律效果:建立法定親子關係,享有與親生子女相同的權利義務(繼承、扶養),生父母權利終止。未來如果符合法律規定,可以終止收養關係。
4.如果在婚姻關係裡,收出養要配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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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認養(經濟支援/公益):
1.血緣:無血緣關係。
2.定義:定期資助貧困兒童或動物(如認養流浪動物),非法律用語。
3.法律效果:僅有經濟支持,無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或繼承權。
二,總整理,簡言之:
1.認領是生父承認非婚生子女,確立親生血緣的法律關係。認領是「領回自己的骨肉」
2.收養(常被通稱為領養)是透過法律程序,建立沒有血緣關係的親子關係,具繼承權。收養是「透過法律讓別人子女成為自己親生骨肉」
3.認養則是經濟援助、公益性質,無法律親子關係。 認養是「出錢幫忙撫養」
4.若有婚姻關係,認養不需要得配偶同意
本文轉載自《吳孟玲律師的幸福543FB粉絲團》,原文為:認領vs收養vs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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