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照顧我們終老!兒得到房產翻臉趕走高齡父母…法院判決還長輩公道

聯合新聞網 文/黃羿馨 新竹報導
新竹賴女將房產低價賣給兒子田男,換取繼續住與奉養照顧,未料去年底雙方爆發口角,兒...

新竹賴女將房產低價賣給兒子田男,換取繼續住與奉養照顧,未料去年底雙方爆發口角,兒子竟把父母趕出去並中斷奉養,賴女氣得提告,要求兒子返還買賣價差。新竹地院認定此屬「附負擔贈與」,兒子未履行義務,判須返還母親170萬元並付利息。

賴女主張,2017年她欲將房地以1千萬元出售給他人,但兒子稱會照顧奉養她與配偶,且兩人還可繼續居住家中,因此將房地以契約明載總價1千萬賣給兒子,但實收只有830萬元,剩餘170萬元在贈與稅免稅額內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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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去年12月底她與兒子爆發爭執後,兒子不僅要求她搬出,還表示日後互不往來。今年2月她與配偶搬離家後,田男也未再奉養、不聞不問,因此提告要求田男返還當時房屋買賣價差170萬。

田男辯稱,雙方實際成交價僅800萬元,另他支付稅費與代辦費30萬元,母親同意免除170萬元,並非附奉養條件的贈與。他自2013年起資助父母近88萬元,且自2017年起獨自負擔房貸逾294萬元,長年支出已超過1182萬元,無力再額外資助生活費。

法官調查,契約明載總價1千萬元並免除170萬元,證人亦證述賴女因兒子願奉養才低於行情出售。雖田男過去有金錢資助,但同路段行情價已逾1800萬元,其受贈利益仍逾600萬元,並無不足償負擔情形。且田男自今年2月賴女搬離後未再奉養,最終判田男返還賴女1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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