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窮困者」是在浪費國家稅收?日作家批:貧窮不是罪,更不該死
台灣在2026年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屆時的扶老比將達到每3.6人就扶養一位老人,且今後數十年老年人口數都還會持續增加。距「下流老人」這個名詞在台灣敲響老後貧窮議題的警鐘,已有多年,台灣社會可曾對此有過任何改變?
通貨膨脹持續惡化、年金制度即將崩壞、高齡仍需持續工作、社會福利模式已達極限、長期照護缺乏人力、高齡醫療缺乏品質、照護條件日益提高、老人居住困難……這些都是我們已看到的現象,也是每個人終將面對的景象。
除了存錢存股,我們還應該做些什麼才能避免一個老後崩壞的社會?《下流老人:即使月薪5萬,我們仍將又老又窮又孤獨》精彩試閱:
進行生活窮困者的支援行動時,我們每天都會收到各種不同的意見和回饋。「可以減少生活窮困者的劃時代偉大活動」這樣的讚美,以及「本來應該是政府或地方政府要做的事,卻由民間來執行,相當令人感動」等鼓勵,讓我們勇氣倍增、銘謝在心。
而且,當直接聽到接受諮詢協助的當事人,對我們表達謝意的那個瞬間,更能讓人感受到進行支援行動的快樂和意義。
但是,很遺憾地,我們也聽到「應該拯救生活窮困者嗎?」、「有必要進行這樣的支援行動嗎?」這種否定的意見,甚至有人更直接要求我們停止這些支援行動。或者應該說,反對或否定意見壓倒性地多。這就是生活窮困者支援行動的現狀。
在否定意見中最常見的是,「會陷入生活窮困是當事人的責任,不用給予救濟,這只是在浪費國家的稅收」。自從展開此一服務之後,每一年都會聽到這樣的意見,甚至還有「這樣的人應該讓他們安樂死就好了」,或是「只要把人丟進收容所,強迫他們工作就好了」這種藐視基本人權和生命的殘酷主張。
會提出這種想法的人,絕對不只是勤勞努力,擁有極高年收入的人,很明顯地,大部分都是「明天就可能陷入這種絕境」的人。一開始我就強調,不管什麼原因,「沒有任何人是該死的」。他們不能因為窮困,就無端被社會奪去性命,強迫他們工作也缺乏正當性,貧窮並不是罪。
救濟下流老人是在浪費稅收嗎?
我也在其他地方聽到這樣的意見:「因為國家沒有錢,只好請高齡者忍耐了。」的確,某些狀況不得不強迫高齡者自行負擔,之前,就有為了補助已持續高漲醫療費的問題,實施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等的先例。但是,這種主張的問題是,它依據的是「為了讓某人活下去,就必須讓某人死掉」這樣的菁英主義。
比方說,育兒津貼、經濟成長、醫療或年金等,每個人關心的領域各有不同,當然,許多人都會希望支付的稅金可以適當地分配在自己關心的領域,所以我們才會對政治家的貪污如此憤怒,對如不當領取生活保障費這樣的事件提出嚴厲批評,或許是率直且合理的行為。
但是,當這些議論加入了各種不同意見時,問題就出現了。比方說,當討論「如何才能消除政治家的貪污行為」時,一定會有人提議要刪減議員名額和薪資。同樣地,也有不少人主張要削減生活保護制度的預算。
這些意見乍聽之下或許都很正確。但是,希望大家思考一下,這些削減還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如果議員名額遭到刪減,民意代表就會減少,政治或政策或許就無法反映少數人的意見。
經常有人說,如果減少議員的薪資,優秀的人就不想參選;如果降低生活保護基準,所得稅的課稅最低標準(課稅的最低所得)和孩童就學支援制度的標準也會跟著下降,而讓貧窮擴大。
簡而言之,這個國家的種種社會問題,特別是關於貧窮的問題,就像蜘蛛網一樣,與各個面向都有所牽連。因此,基於「與其支援下流老人,更應該提升對孩子的支援」,或是「因為還有其他重要政策,只好請他們忍耐」這種片面情感的二擇一主張,不只沒有意義,也可能會讓社會整體的貧窮問題變得更加嚴重。
我並不是說其他政策不重要。但因為手上的牌有限,我認為必須冷靜且客觀地比較所有政策的優先順序,同時思考該如何擬訂下流老人政策。
但是,如果被別的事把手上的牌全部搶走,遊戲本身就無法成立。應該將預算以什麼樣的規模、用哪一種方式投入?又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解決方案?—這條道路非常險峻,只能耐著性子試著模擬。
本文摘自《下流老人:即使月薪5萬,我們仍將又老又窮又孤獨》,2023/05/31如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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