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發生意外時,誰能替我決定下一步?告別遺憾,人生必修功課「預立醫療」
一個人住院、接受手術被視為挑戰,因為不只需要陪伴與協助,面對病情轉折和治療選擇,如何做出醫療決定更是一門功課。事先準備,預先沙盤推演,利用病主法接受諮商、預立醫療決定和代理人,可以盡量減少慌亂與遺憾。
手術室門口,醫師走了出來,神色凝重,向家屬說明碰到緊急狀況,必須請家屬做出決定,才能展開下一步治療。上述是電視劇中常見的情節,但在真實生活裡,單身世代來臨,不是每個人都有等在手術室門外緊張的家屬,事先做好醫療決定,將是所有人都得研習的功課。
獨自動手術 年輕患者明顯增加
北市聯醫和平院區資深護理師李蓉臻表示,不婚、獨身、喪偶、離異的人口眾多,臨床不乏緊急聯絡人一欄空白的人。另外,習慣什麼事都自己來的患者也變多,癌症權威教授侯明鋒指出,近年獨自至醫院報到、動手術的年輕患者明顯增加。
一個人住院,動手術,如果需要填手術或檢查同意書,甚至必須做出醫療決定怎麼辦?北醫附設醫院護理督導曾郁心表示,「當然以病患意見為主」,一般來說,病患如果清醒,可以自己決定;本人不清楚,若有家屬,醫院也會同步聯絡,並照會社工、醫師等啟動緊急會議進行處置。
此時,如果預先得知患者對自己面臨重大醫療決定的想法,有助於醫護人員和社工處置。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緩和醫療病房主任姚建安建議,民眾可以趁清醒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別以為只有單身才需要預立醫療決定。曾有醫師為說明安寧緩和醫療,請所有家屬來,他才說一句,「媽媽臥床這樣久,身上沒有壓瘡,你們把媽媽照顧得很好。」沒想到馬上有家人反駁,「根本沒有照顧得多好。」
原來是主要照顧者希望媽媽接受安寧醫療,但其他手足不同意。可想而知,家屬意見分歧,會談並不順利,是否讓媽媽接受安寧醫療,最後也沒有結論。
醫師感嘆,如果當事人有預立醫療決定書,或事先同意簽署安寧緩和醫療,醫護人員可根據當事人決定,請家屬盡量尊重意願。
病主法四年 預立率僅千分之二
「病主法」實施四年,截至二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者僅占成年人口千分之二,仍有許多困難需克服。姚建安表示,目前台大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者,以漸凍人居多。馬偕安寧療護中心主任方俊凱表示,所有人都應考慮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意外和明天,誰也不知哪個先到,建議所有人都應趁健康時,事先簽署,及早安排。
一場大病的她 為何願簽病主法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四年,臨床常見高齡或重病者參加簽署,她在上路不到兩個月就去簽署,這要從廿三歲的一場大病說起,聽聽她的起念和簽署過程。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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