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顧叫媳婦顧?老公、小姑要求辭職照顧失智婆婆她反擊:寧願離婚不想被情勒

JoJo的斜槓人生 文/JoJo的斜槓人生
長輩失智了,誰該當主要照顧者?媳婦該犧牲工作當看護?創作者《JoJo的斜槓人生》...

聚餐的時候,朋友和我們分享她的辦公室有點誇張的故事。

朋友的同事小美(化名)有天上班的時候,突然和娘家大嫂在電話中吵起來。

小美對著電話那頭大吼:

她是我媽沒錯,但妳身為媳婦,那是妳婆婆。

媳婦辭職在家照顧婆婆,不是天經地義嗎?我哥也是為了這個家在打拚啊!

電話掛掉後,小美氣得發抖,轉頭跟朋友抱怨大嫂有多計較,說大嫂竟然為了不要照顧失智的婆婆,鬧著要離婚。

朋友說,當她聽完小美的抱怨,心裡很同情小美的大嫂。

失智長輩誰來照顧?親生兒女丟給媳婦顧,合理嗎?

小美的哥哥長期派駐對岸,一年回來不到幾次;小美自己嫁在外面,週末才回娘家探視。

小美的娘家媽媽出現失智的症狀,而且越來越嚴重。

已經到了需要有人24小時看護的程度。因為小美媽媽走失了好幾次。

小美的大嫂是個很好的人,平常上班,下班也會幫忙照顧婆婆。

隨著小美娘家媽媽病況越來越嚴重,小美兄妹倆商量出的-最安心方案,竟然是要求大嫂辭掉工作,在家專心照顧失智的媽媽。

因為由大嫂照顧,小美兄妹倆才安心。

小美覺得這是全家人一起努力,都是一家人,不用分得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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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大嫂眼裡,這是孝道外包。為什麼辭職的人不是小美?或小美的哥哥呢?

小美的大嫂在電話裡說:她是妳媽,不是我媽。這份照顧責任,憑什麼要我一個人裸辭來扛?

很多家庭在長輩倒下時,最先犧牲的往往不是親生子女,而是那個沒權說不的媳婦。

其實,根據民法第1115條,負擔扶養義務的人是有先後順序的。

當前一個順位的人沒能力養時,才會輪到下一個: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包括出嫁的女兒)、孫子女。

2.​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家長。

3.兄弟姊妹。

4.​家屬-​子婦、女婿:也就是「媳婦」與「女婿」。

5.​夫妻之父母:公婆或岳父母。

很多人像小美一樣,不自覺的要求別人犧牲人生來成全自己的孝順。小美和哥哥,是典型的親生子女不出手卻要媳婦來承擔。

聽朋友說,小美的大嫂表示,如果一定要辭職照顧失智的婆婆,寧願離婚。

小美的大嫂又說,只要離婚,她和婆婆就沒有任何關係了。不用再接受別人的情緒勒索。

JoJo真心話:

照顧是一場長期抗戰,不是靠情緒勒索就能贏的。千萬不要只出一張嘴,就要別人犧牲奉獻。

本文轉載自《JoJo的斜槓人生FB粉絲團》,原文為:有一種孝順叫作慷他人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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