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突然離世,孩子太小還不會規劃遺產怎麼辦?
香港女演員沈殿霞62歲因病身故,留下港幣6千萬(約台幣2.5億)遺產,因擔心當時年僅21歲的獨生女鄭欣宜無法做好財產管理,於是透過遺囑信託的方式規定女兒滿35歲時(2022年5月30日)才能動用這筆遺產,且規定在35歲前,女兒每月只領2萬港幣(約8萬台幣)生活費。鄭欣宜曾對外表示自己一度窮到戶頭只剩下港幣26元(約104元台幣),但也因此從中學習財產管理及運用方式,也靠自己的能力在香港樂壇創下不錯的成績!
每個父母可能曾想過「如果我走了,我希望我的小孩可以做個有用的人,也希望我留下來的資產,可以妥善照顧我的小孩!」若想參照上述沈殿霞的方式,超前部署並成立遺囑信託時,提醒以下三大重點:
1. 需注意遺產稅的問題:
香港於2005年取消遺產稅,因此沈殿霞於2008年死亡時,在香港無須課徵遺產稅。但臺灣有遺產稅,最高稅率為20%,建議審視整體資產,並就遺產稅預先進行稅負管理。
2. 需符合相關法定要件:
遺囑的擬定,法律定有嚴格標準,須注意遺囑作成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而且也要注意遺囑要採用什麼方式訂立,才能讓受託人未來能順利開立信託帳戶。
3. 徵詢專業人士,妥善擬定有關信託管理及利益分配機制:
信託機制被形容為「從墳墓裡面伸出來的手」,因為在委託人死亡後,他所擁有的資產可以透過遺囑信託的受託人加以管理及分配,且受託人管理及分配的方式主要是預先於遺囑中擬定。因此,建議資產擁有者針對資產(像是不動產、現金、股權、金融資產),在遺囑信託內容中妥善擬定受託人管理及利益分配的方式,最好能徵詢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協助。
遺產對子女來說是雙面刃,是好或是壞,在在考驗資產擁有者的責任與智慧。藉助上述沈殿霞案例的經驗,「遺囑信託」是可以考慮的方式之一。
本文轉載自《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原文為:遺囑信託 遺愛不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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