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新制上路,改買「壽險送健康險」更划算?專家點名2種人最適合
前一陣子,由於實支型住院醫療險紛紛停賣,再加上台美利差大、投資市場火熱的因素,使得各壽險公司的傳統壽險(包括利變型壽險)及投資型保單,都很難銷售。在「窮則變,變則通」之下,有多家壽險公司,便推出一種「結合(利變)壽險與健康險」的保單,希望讓民眾「耳目一新」。
壽險+健康險 還可領回回饋分享金
在實際看過保單的DM、條款、建議書等資料之後,這類保單有幾個特色如下:
首先,它並非單純的壽險,而是附加了健康險的保障。例如有的是當被保險人罹患癌症時,就給付一定比例的保額(有些是12%,有些是50%,也有依輕、重症的不同,而給付不同比例),提前理賠給被保險人;有的則是當被保險人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時,可以領取一筆單筆,或分期長照或失能理賠金(保額的一定比例,但有的只能「單筆」或「分期」擇一領取,且分期有最高領取年限,或是只限「意外失能」)。
假設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之前,都沒有發生符合其他理賠事項的理賠條件,被保險人的受益人,還是可以領取到一筆身故(全殘)理賠金(有的要扣除已領保險金,有的則不用扣除,只是計算的標準不同)。
其次,保障部分非純終身壽險,而是附加了「回饋分享金」機制的「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至於回饋分享金的給付,一般是有「增購保額」、「抵繳保費」、「儲存生息」及「現金給付」。
但是,不同保險公司的做法,還是略有差別。有的只限於「抵繳保費」及「增購保額」;有的雖然可以提供4種方式,但是,依照金管會的規定,如果保單年度6年之內,這筆回饋分享金只能「抵繳保費」及「增購保額」,而不能「儲存生息」與「現金給付」;若是未滿15足歲者,則是先「抵繳保費」,有多餘回饋金,才可以「儲存生息」。
高齡投保沒問題 最高可到70歲
再者,高齡也能投保。這部分,應該是這類保單最吸引保戶之處。因為目前絕大多數的保單(包括壽險與健康險),最高投保年齡大約只有50歲。但這類保單的最高投保年齡,可以達到70歲,或是繳費期滿75或80歲。
最後,越是強調「健康成份」的這種保單,最高投保金額都不高。一般來說,終身壽險的最高投保限額,會依據不同商品種類及結構,而有所不同。通常,利變終身壽險的最高投保限額,可以達到6000萬元。但是,只要「健康保障成份越高」的這類保單,最高投保限額就只有2000萬元。
編輯推薦》保險怎麼買最適合?醫療險、癌症險、長照險如何分配?一文看懂:https://reurl.cc/ZV0Nrl
遺產提早拿出來急用 解約金不高
根據業者的說法,這種保單適合的對象:未來遺產可能非常多,有非常高遺產規劃需求,但是,希望未來萬一罹癌或其他特定重大疾病時,能從保單中「先拿一筆錢出來花」的有錢人。
為什麼筆者沒有說「拿這類保單理賠金用於治療」,而是「先拿自己的遺產出來花」呢?因為如果要保人所買的保額不高,單從「保障/保費」的性價比(CP)值來說,這類保單恐怕不是第一優先的最佳選擇。
然而,就算保戶的投保金額高,以能夠「負擔高額年繳保費」的角度來看,被保險人似乎也沒有「非靠這張保單所提供保障」的迫切需求。以50歲女性、投保最高保額2000萬元為例,20年期的年繳保費,就高達83萬多元。因為,以每年能支付近90萬元保費的個人來說,未來一旦遇到特定傷病時,可以輕鬆拿出「保額一半理賠金」的能力,肯定是不小的。
此外,筆者還想表達的是:極為有錢人的「提早把遺產拿出來花」想法,並非只能透過這種「壽險+健康險」的方式取得。因為,儘管傳統終身壽險,現在已經不玩「生命末期(指被保險人,只剩6個月的壽命)提前給付」這一套了(理由是:沒有醫師敢開這樣的證明文件),但只要保單裡有極高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保戶若想把自己的遺產「提早拿出來花」,還是可以透過「將保單部分解約」的方式達到。
筆者實際請保經公司業務員,同樣以50歲女性、投保100萬元保額為例,比較某一家保險公司,推出的這類「利變壽險+健康險」保單,以及傳統「利變壽險」的歷年身故、全殘理賠金額與當年度解約金總額。
結果,個人發現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是:「利變壽險+健康險」保單投保初期所累積的保價金,遠遠低於「傳統利變壽險」(前者歷年解約金佔總繳保費之比,甚至連一半都不到)。
以50歲開始,投保10年、20年、30年、40年及50年為例,單純利變壽險的「解約金/總繳保費」比是56%、86%、98%、108%及115%(保單最高保障年齡110歲時,解約金超過120%)。結合利變壽險與健康險的保單,則是44%、69%、79%、89%及100%(保單最高保障年齡)。
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對於這類保單的設計是:把更多要保人所繳保費,挪去做為日後被保險人萬一「罹患特定疾病」時的「理賠金」。假設要保人並非罹癌或特定重大疾病,但需要一筆資金急用時,也沒有多少解約金可用。
如果單從「99歲時,身故理賠金/基本保額」的倍數來看,結合「利變壽險+健康險」的保單,比較有利於「資產傳承」,也就是幫保戶「節遺產稅」上。但如果在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想要從中,提領一些錢出來「花花」,恐怕是沒有多少錢可以「使用」的。
因為另一張純利變壽險,最高保障年齡(110歲)的身故保險金,永遠是基本保額的1倍;但結合「利變壽險+健康險」的保單,則會自第12保單年度後,由原先的1倍開始增加,自繳費期滿後,身故保障就是基本保額的1.66倍。
利變終身壽險更有利節稅
但是且慢,如果從「99歲時,身故理賠金/總繳保費」的角度來看,「利變壽險+健康險」的保單倍數只有1,等於是過去總繳保費的領回而已;但另一張純增額終身壽險倍數,則超過1.2倍。
所以,如果保戶真要「節遺產稅」,從「減少日後會被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因為原則上,以被繼承人為被保險人的身故理賠金,可以不計入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中)」,以及「節稅放大效果更加(因為「身故理賠金/總繳保費」更高)」的角度來看,投保純利變終身壽險,還更為有利一些。
最後順便提一下,有讀者可能會說:由於利變壽險,都還會有一筆「宣告利率減掉保單預定利率X保價金」之後的回饋金可領。所以,保戶不論買以上哪一張保單,因為加計了回饋分享金,未來每一期解約金,還有「長大」的可能性。
但是,實際試算後卻可以發現,這種「利變壽險+健康險」的解約金(保價金)數字,明顯比單純利變壽險來的更低。如此一來,更會影響到這種保單的每年增值回饋分享金金額。
所以簡單來說,這類「利變壽險+健康險」的多合一保單,就只適合那種「不想花時間、動腦筋買兩張保單」、「有較高節稅需求」,但完全不在意「極有可能少賺很多利息」的有錢人。
如果是真正懂得錙銖必較、了解應該將有限的資源(金)錢「花在刀口」上的保戶,筆者真的建議「壽險(節稅需求)」及「健康險(保障需求)」分開買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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