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父母禮物守則:年齡下修20歲的標準來挑選!

當父母年紀漸長,他們的身體外表、內心個性及行為舉止,跟以前比起來都變得不太一樣了!在與父母溝通時,常常話不投機;相處時,也總是不歡而散。本來是好意為父母著想,卻常常不合其意,反而被視為不貼心或是不孝。由精神科醫師以專業醫學角度,告訴你如何和父母好好溝通相處,親情不吵散!《與父母相處不內傷》精彩試閱:

《與父母相處不內傷:擺脫憤怒與內疚,與年邁爸媽和平共處的70個實用法則》 圖/時...

《與父母相處不內傷:擺脫憤怒與內疚,與年邁爸媽和平共處的70個實用法則》 圖/時報出版 提供

各位聽過「自覺年齡」這個詞嗎?正如字面所示,這代表「自認為的年齡」。

每個世代的自覺年齡不同,比方說,小時候總覺得自己比實際年齡大,二十五到三十歲左右時,自覺年齡則幾乎和實際年齡相符,超過四十歲後,自覺年齡通常比實際年齡年輕個百分之二十。

換句話說,六十歲時的自覺年齡差不多是四十五歲到四十九歲,即使已經七十歲了,也會覺得自己還不到六十歲。送禮 物時,如果沒有注意到自覺年齡與實際年齡的落差,往往容易產生「好心送禮物,對方卻不高興」,或者「爸媽收到禮物後,都沒有任何反應」的埋怨心情。

這讓我想起一件事。某位有名的女性評論家曾在電視節目上說:「家母告訴我:『送人禮物時,最好選誇張、高調一點的!』我原本聽了很訝異,實際這麼做才發現,這樣收禮的人確實會比較開心。」

前面也提過好多次,日本人經常把「也不看看自己幾歲了」這種負面言詞掛在嘴上。因為這句話,不少銀髮族內心其實是喜歡色彩繽紛的衣服,或顏色鮮艷的飾品,但平常卻只能勉強做些低調的打扮。因此,送誇張、高調一點的東西給他們時,即便嘴上說:「難得人家送禮物給我,就拿起來穿戴一下,這樣對對方也不會太失禮。」其實他們可是非常開心的。

建議送父母禮物時,以「送禮物給比父母年輕十到二十歲的人」的標準來挑選。 圖/fr...

建議送父母禮物時,以「送禮物給比父母年輕十到二十歲的人」的標準來挑選。 圖/freepik

這很像之前強制七十歲以上的駕駛人在車上貼「紅葉標誌」貼紙,最後卻換來「強加高齡者『枯萎』的紅葉形象豈不是太失禮」的抗議,使得警察廳不得不更換貼紙設計,同時也將原本強制貼上標誌的法令改為非強制執行。看在周圍的人眼中,七十歲確實已經算是高齡駕駛,但當事人們卻認為自己還年輕。*

因此,建議送父母禮物時,以「送禮物給比父母年輕十到二十歲的人」的標準來挑選。即使禮物送出後,父母沒有表現出高興的樣子,也不要說他們鬧彆扭或不知感恩。雖然不至於要檢討自己是否送錯禮物,或許下次送禮時,可多再用點心思或下工夫。

譯註: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一九九七年規定七十歲以上的高齡駕駛必須在車身貼上紅葉標誌貼紙,後來卻因民眾抗議改為現行的四葉草貼紙,而且不再強制執行。

本文摘自《與父母相處不內傷:擺脫憤怒與內疚,與年邁爸媽和平共處的70個實用法則》,2021/10/19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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