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當著全家人的面前說好,房子是要留給我的!」王先生激動的說,但哥哥弟弟們卻一致否認,最終房子還是由三兄弟平分。類似的爭產 糾紛不斷上演,說好的財產分配,往往在入土為安後,成為子女鬩牆的主因。(延伸推薦:光寫遺囑還不夠!律師教你完整佈局老後分產)
很多人傻傻以為,只要全世界都知道你的「心意」,就算是完成了預立遺囑、完成了財產分配,那就大錯特錯了!不論是富商去世孩子爭產,或是單身藝人驟逝等意外,這些新聞都一再提醒我們,傳承需要靠法律規定,才能算是做好財務傳承。
分產最常見錯誤:口頭交代並不等於遺囑
老王和太太生了三個兒子,太太因意外過世,老王並未再娶,獨自一人扶養三子長大,老大是醫生,老二當公務員,老三則和老王一起打拚做生意。
平時老王經常以口頭方式,告知身邊親友財產分配:現金存款給老大,不動產給老二,名下公司給老三傳承。但等到老王80歲過世時,攤開3份財產,現金價值5億,不動產價值3億,公司是10億,王家三兄弟吵到不可開交......
最後法官認定,老王雖生前有口頭交代財產分配,但「口頭表示並非遺囑,縱使有錄音錄影,仍不符合自書遺囑 要件」,財產由三兄弟各分三分之一。
若口頭表示不能當成遺囑,那該怎麼做才算數呢?律師表示,分配財產要符合「自書遺囑」的條件,須具備:一 、自書遺囑全文;二、 載明年、月、日;三、親自簽名,且如果有增減、塗改,也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樣,並另行簽名,才符合自書遺囑要件。
類似老王的案例,社會上層出不窮,因沒有事前交代好財富傳承,導致長輩離世後,孩子爭產反釀家庭失和。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張佳瑩透露,提早計劃、預立遺囑有三大好處,可以有效避免日後因為錢造成的家庭紛爭。
有規劃 才可依心願分配財產
張佳瑩解釋,民眾若無事先安排遺產分配、也沒有預立遺囑,待身故後,依法由法定繼承人依應繼分分配,視順位而定。
除配偶為遺產當然繼承人,與下列繼承順位共同繼承財產,第一順位為直系卑親屬(如子女);第二順位父母;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第四順位是祖父母。
不論是透過生前贈與或遺囑方式,仍需注意細節,例如:生前贈與時間要及早,若是在被繼承人身故前2年內的贈與,仍需計算為遺產稅 的一部分。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則提醒,法律規定每人每年有220萬的贈與免稅額,假設一年賺300萬,一年拿100萬出來贈送給小孩,等到20年後就是2千萬,放在孩子名下,如此可避免遺產稅跟贈與稅問題。
若過世後,剩下的錢可再用遺囑分配,一來兼顧節稅又兼顧分配。此外,為避免孩子拿了財產不孝順,蘇家宏建議,贈與時最好寫上贈與契約且附帶條件,「萬一孩子不孝或自身發生意外都可以隨時把錢收回來」。
有規劃 才可避免家庭失和
張佳瑩強調,現今不少家庭還保有「傳子不傳女」、「長孫多分財產」的觀念,有個真實案例:母親早逝,姊姊代母職照顧兩個弟弟,弟弟們都比姊姊有成就,直到父親離世後留下龐大遺產,卻什麼都沒交代,弟弟聯手要姊姊放棄繼承,導致三姐弟遲遲無法分產。
想要避免這樣的爭議,律師蘇家宏建議,「絕大部分的財產,還是留到過世後用遺囑進行傳承」。另外關於稅額,大家應該知道基本常識: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喪葬費扣除額是123萬,以上兩項最基本的免稅額就有1323萬。
假如配偶仍健在,就有493萬的配偶扣除額,孩子每人50萬,扣除額零零總總,也就是說「如果遺產介於1,300萬~1,900萬元間,繼承不一定會扣到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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