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算「善終 」?每個人答案都不盡相同,有些人臨終前不願意仰賴維生醫療續命,造就越來越多人提前規劃自己的善終安排,選擇在意識清楚的時候,預立安寧醫療、器官捐贈 等決定,很多人好奇可否瞞著家屬完成預立?見證人是否必須是家人?擔任見證人的條件為何?醫院面臨當事人已完成預立,但家人不想遵照意願怎麼辦?帶你一起了解預立醫療 的重要。
預立醫療是什麼?包含哪些項目?
人生最後一哩路,走到臨終階段,很多人被疾病纏身,無論是癌症 、失智 或其他長期慢性病,面對最終急救階段,最常出現的情境是「要救,還是不救?」、「放棄急救同意書,誰要簽?」,更可能因家人間的意見不同,難以做出決定,甚至造成家人反目的狀況!此時,是否有提前「預立醫療」決定,就顯得關鍵。
善終三法之一《病人自主 權利法》,簡稱病主法,將醫療自主權還給病人本身,民眾可以提前預作醫療規劃,自法案通過後,恩主公醫院同年也成立「預立醫療照護 諮商門診」。恩主公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主治醫師施子健表示,病主法保障病人之情選擇與決定權利,預立醫療決定內容主要針對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
病主法保障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人,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可自行選擇接受或行使特殊拒絕權,從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當患者意識昏迷、無法清楚表達時,仍可依自主意願進行醫療照護。
申請預立醫療 一定要家人同意嗎?
年滿18歲以上成年人,決定預立安寧醫療,須由病人、家屬、醫療團隊三方共同在醫療機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詢」的溝通過程。這時除了病人參加以外,需會同二等親內親屬至少1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可不指定)共同參與商討,當面臨五大類臨床條件時,是否決定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待諮詢結束後,才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施子健表示,預立醫療決定得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讓簽署人充份了解到病主法及預立醫療決定內容,在簽署書面文件時,須由兩位見證人(通常會由二等親、或友人擔任)確認簽署人簽署當時是出自於本人意願,倘若沒有見證人也可以委託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再由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掃描上傳預立醫療決定書,讓中央主管機關註記至健保卡。
網友好奇預立醫療能夠瞞著家人完成嗎?施子健表示,為了讓家人或伴侶可以提前了解到彼此面對人生最後一段路的想法與規劃,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需要二等親內親屬(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參加,倘若二等親因故無法參與諮詢,醫院則會請意願人簽署切結書證明意願。
二等親認定說明圖
預立醫療完成註記 家人可以干預嗎?
什麼時候預立醫療會被啟動?若有民眾疑似符合五種臨床條件患者,會經由兩位相關專科醫師評估,確認患者符合五種臨床條件,再經至少兩次緩和醫療團隊照會評估及規劃,就會按照先前簽署的預立醫療決定內容施行。
個案家屬無法接受預立醫療內容,若不想遵照意願怎麼辦?施子健說明,病主法第4條第2項規定,病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或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不得妨礙醫療機構或醫師依病人就醫療選項決定之作為。
不過若已註記成功患者遭遇緊急且病情不確定的情況下,醫療團隊仍然會先做合適處置及治療,後續再請團隊照會評估是否已達五種臨床條件,期間也會持續與家屬溝通協調,持續朝向患者預立醫療內容執行。
「預立醫療」常見問題一覽
Q1:申請「預立醫療決定」需要付費嗎?
A1:是的,根據不同醫療機構有不同的收費標準,約落在台幣2,000~4,000元間;部分醫療機構針對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者,提供免費諮詢。詳洽各諮商醫療機構之規定。
Q2:家人現在已經生病意識不清,我可以幫他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嗎?
A2:不行,當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表達意願時,為尊重病人,因此必須在只有本人能表達意見時才可簽署。
Q3:家人中風了,現在住在養護中心可以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嗎?
A3:只要家人意識清楚且可以表達意願,在沒有心智缺陷或非出於自願的疑慮下,需邀請二親等家屬及醫療委任代理人(若無醫療委任代理人則二親等家屬即可),共同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Q4:家人失智了,可以幫他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嗎?
A4:失智症視嚴重程度、有不同分期,早期失智的病人若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評估仍具有心智能力可進行醫療決定的討論,則可依法定程序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Q5:我是同志,我可以帶我的伴侶去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嗎?
A5:可以,可指定成年人為你的醫療委任代理人,在未違反法規排除對象的情況下,可以指定你的伴侶為醫療委任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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