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張曼娟 問「我們要去哪裡?」輕微失智的母親答:「去醫院,決定自己要怎麼走。」
張曼娟和父母期待這天很久了,他們老早打了電話去醫院預約時段,要去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時間約好後,老人家不時提醒張曼娟別忘記這件事,當天一早,父母親穿戴得整齊漂亮,3人歡喜到了醫院。
「預立醫療決定書」是在2019年初「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後,給予末期病人的醫療保障,確保簽署人在生命最後一哩路,能夠選擇與決定醫療方式。
為了確保簽署者及親人都了解「預立醫療決定書」的內容,當事人在簽署前,必須帶著2名二親等內的親屬一起諮商,簽署時也需要2個見證人。
張曼娟一家3口一起諮商、互為見證人,完成了人生大事。「人生很少有事情可以自己作主,如果在這生死大事上可以自己作主,簡直太奢華、太幸福了!」張曼娟如是說。
生離與死別是人間最難受的,許多人諮商時,談到生死交關時刻要急救或是放手,都會不捨地流下眼淚。「我們沒有,沒有傷心」。
張曼娟形容整個過程像是辦喜事,她心裡漾起「圓滿」的感覺:「當年爸媽迎接我來這個世界,現在他們又幫我簽了這個」,張曼娟把此當成父母送給她的禮物。
其實,在好幾年前,張曼娟和父母都已經簽署了「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先是張曼娟與工作夥伴互為見證簽署,而後將簽署書帶回家放在餐桌上,什麼話也沒說。
父親看完後開心地說:「這個太好了!我們必須要簽」,因為父親有幾位插管或臥床的朋友,每次父親探視他們回來就痛哭,不只一次跟張曼娟說:「如果我有天發生這樣的事,我絕對不要插管,也不要急救,躺在那裡,比死還難過。」
因此,病主法立法前,張曼娟和父親就很關注,立法後雖然沒有馬上行動,倒是有些朋友先去簽了,張曼娟還會拿著決定書,和父母一條條討論,對於自己或家人在生命末期需要做醫療決定、期待什麼醫療行為,3人很有共識。
張曼娟不僅和父母討論「怎麼走?」也聊死後期望在什麼儀式下「被送走」,他們討論各種可能性,跟彼此約定好,死後要用簡單的儀式,不需要告別式,希望是樹葬。
能夠如此「日常」的討論死亡,張曼娟說,她受到道家思想影響很深,相信生老病死就像春夏秋冬四季更迭一樣自然,因此對死亡毫無畏懼。若是摯愛過世,張曼娟也會非常悲傷, 但卻不會悔恨,「我每次和摯愛的人相處,我覺得我已經沒有遺憾了」。
認真去愛、瀟灑離開,這是張曼娟面對生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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