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來了!別忘了保險也能幫你省稅

時序到了每年5月,台灣民眾最煩心的事就是「又要報所綜合所得稅了,荷包大失血!」。其實,買保單、繳保費還可以節省個人或家庭的綜合所得稅,但也有一些例外事項,徹底釐清後也能省下不少錢!對於保險稅務還是一知半解的你,《橘世代》【理財攻略】將詳細拆解保險與稅的關係,讓你保險稅稅平安!

若在台灣生活的民眾買的是未經核准在台灣銷售的境外保單,即便是人身保險,也無法享有...

若在台灣生活的民眾買的是未經核准在台灣銷售的境外保單,即便是人身保險,也無法享有保費列舉扣除所得稅的權利。 圖/unsplash

買保險還能節省所得稅

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每人每年可列舉 24000元的人身保險費扣除額,這裡的人身保險,指的是商業保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民保險、學生保險以及國民年金保險。另外像是旅平險、團險中自費負擔的保費也屬於人身保險,也能列舉扣除。

此外,全民健保的保費支出,不需併入合計在這24000元的限制內,可以單獨列舉扣除,而且可以全額扣除,沒有上限規定。

舉例來說,王先生與太太一起申報所得稅,他們還扶養了父親與兒子一共4口人,他在申報所得稅時,可列舉的人身保險費扣除額上限即為 96000元 (24000元 X 4人),全民健康保險還可以另行列舉扣除。

產險也可以節稅嗎?

因為所得稅法規定可扣除的是人身保險的保費,因此屬於非人身保險的保單,例如產險公司推出的車險、火災保險、責任險等保費,就無法列舉扣除。

但若民眾買的是產險公司推出的,與人身保險有關的險種,例如意外險、醫療險,仍可列舉扣除。

但必須注意的是,因為產險公司保單銷售大多以「套裝型」專案來設計,也就是同時包含意外險、醫療險、責任險等多重險種,因此在申報所得稅時,必須先扣除產險的保費。

保單節稅還要「看關係」

此外,人身保險費的列舉扣除,僅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同申報戶的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在同戶申報的其他旁系親屬是無法列舉扣除保險費的。另外,即便是直系親屬,但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且在不同申報戶,也無法扣除。

舉例來說,父母幫小孩買保險,父母是要保人、小孩是被保險人,因子女未成年仍由父母扶養申報,所以可以列舉。

但將來當子女成年有收入需報稅 時,必須獨立申報,與父母為不同申報戶,若此時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人,就無法享有保費扣除的好康,因此必須把要保人更改為成年子女,讓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成年子女申報所得稅時就能將這筆保費列舉扣除。

最後要特別提醒的是,若在台灣生活的民眾買的是未經核准在台灣銷售的境外保單,即便是人身保險,也無法享有保費列舉扣除所得稅的權利。

但若是居住在國外的直系親屬投保當地的人身保險,其支付的保險費則可在提供保險費收據正本與保單影本後,進行申報扣除。想看更多「用保單節稅」眉角,請見《橘世代》【理財攻略】

理財攻略│用保單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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