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業,雇主不願「提繳勞工退休金」?勞保局:兩保障缺一恐違法

剛滿60歲的花爺爺,符合退休資格,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由於身體狀況不錯、也閒不下來,萌生想要重回職場的念頭。

退休後再工作要特別留意,雖然已退休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的人,不能再加入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和就業保險。

退休後再工作要特別留意,雖然已退休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

退休後再工作要特別留意,雖然已退休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的人,不能再加入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和就業保險。 圖/freepik

不過雇主仍需為退休再就業 的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且自111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及保護法施行後,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年逾65歲之受僱員工,皆屬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雇主記得投保喔!

今天就帶大家來看看相關的權益保障吧!

保障一:雇主要為勞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工無論是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新制勞工退休金,只要再受僱工作,且為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雇主即應為其在到職日起至離職日止,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重返職場的朋友們,要定期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掌握雇主是否確實為自己提繳勞...

重返職場的朋友們,要定期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掌握雇主是否確實為自己提繳勞工退休金。 圖/勞工保險局

所以重返職場的朋友們,要定期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掌握雇主是否確實為自己提繳勞工退休金喔!

保障二:雇主可幫勞工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工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雖然不能再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但是雇主可以自願幫他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萬一發生職災事故可以有相關給付的保障。

☞提醒雇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111年5月1日施行,屆時65歲以上或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都是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不再屬於自願投保性質,雇主應依法為員工申報參加職災保險,否則會有相關罰則的適用喔!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111年5月1日施行,屆時65歲以上或已請領勞保老年...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111年5月1日施行,屆時65歲以上或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都是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 圖/勞工保險局

重新就業後加保職業災害保險,不幸發生職災,有哪些給付可以請領呢?

因為有參加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就算退休後重返職場,不幸發生職災,仍然有4大給付可請領,分別是職災醫療給付、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失能給付、職災死亡給付。

有4大給付可請領,分別是職災醫療給付、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失能給付、職災死亡給付。...

有4大給付可請領,分別是職災醫療給付、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失能給付、職災死亡給付。 圖/勞工保險局

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111年5月1日施行,給付標準將比勞工保險條例有明顯提高!

相關給付標準及規定,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專區」查看。

計畫要重返職場的勞工朋友,要記得留意自己的相關保障喔!

本文轉載自《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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